漫游费挨批,是运营商自己作的!【宁宇专栏-98】
【摘要】实际上,大家说的“漫游费”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概念;甚至可以说:几乎所有人对漫游费的解读,都或多或少存在偏差甚至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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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/ 宁宇,作者微信公众号:尚儒客栈(CMCC-ningyu)
最近,有关漫游费的讨论真不少,众多的专家和业内人士,都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。
可实际上,大家说的“漫游费”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概念;甚至可以说:几乎所有人对漫游费的解读,都或多或少存在偏差甚至错误。
对漫游费的误解,其实是运营商自己造成的;而始作俑者,是当年的邮电部。
只不过,也许如今已经没有几个人,能把这段历史故事诉说完整。
错误的起点
移动电话自动漫游业务,是在模拟移动电话中后期开始出现,并迅速发展起来的。
最开始,它只是区域性、同厂商的漫游,后来才发展成为全国业务。
在1994年发布的一系列有关漫游业务的文档中,“关于全国移动电话自动漫游计费问题的通知”(电经资【1994】539)最为关键。
在这份文件中,第一次全面定义了移动电话的漫游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:“移动电话采用双向计费,即做主叫或被叫均按每分钟收取通话费,本业务区为0.40元/分钟,漫游通话费0.60元/分钟,长途电话费的费率与公众电话网中的长途电话费率相同。”
在第一次全面、完整地规范了移动电话自动漫游计费原则的同时,对于“漫游费”概念的混淆,也从539号文件这里开始了。
漫游费还是漫游附加费
在制定这套计费原则时,内部就有过很大的争议:应该如何定义“漫游费”。
一种观点是技术派:“漫游费”是漫游产生的额外附加费,因此应该是0.20元/分钟。
还有一种观点是业务派:“漫游费”是用户在漫游状态下产生的所有费用,因此应该是0.60元/分钟。
讨论到最后,业务派专家的观点占了上风,希望从用户感知角度描述漫游费,所以在最后的公文中,漫游费就是0.60元/分钟。
这里面的差距有多大呢?
以539号文件发布时的资费为例,如果一个北京用户漫游到了上海,拨打北京的用户,每分钟要收取1.6元(漫游费0.6元+长途费1.0元),而其中的漫游附加费只有0.2元。
不幸的是:这个决定并非共识。
因此,后来大家对漫游费的理解,就出现了分歧和偏差。
技术人员认为的漫游费就是“漫游附加费”,而业务部门和客户理解的漫游费,则是漫游产生的全部费用。
更不幸的是:这一错觉一直延续至今。
很多业内人士理解的“取消漫游费”只是取消漫游附加费,他们根本无法想象,绝大多数人想取消的,是漫游时发生的全部费用。
更更不幸的是:运营商的业务部门以各种方式,在客户心目中强化“漫游费就是漫游发生的费用”这一概念。
你看,在客户的账单里有“漫游费”这一项,就是将客户漫游时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叠加在了一起。
而在业务宣传时,也没有把漫游附加费作为一个独立内容进行介绍。
所以,现在大家对于“漫游费”的理解,已经大相径庭。
漫游收入是什么口径
这个问题看起来有些蠢:漫游收入,不就是客户漫游时,运营商的收入么?
这是绝大多数人的理解,但对此,我只能苦笑。
对于什么是漫游费,大家理解不一致;但对于漫游收入,各自的理解分歧更大。
然而,在运营商的正式发布的信息中,也并没有对漫游收入进行披露,因此口径和理解不一致的问题,一直被淹没于水下。
在很多技术专家看来,漫游收入应该是漫游附加费的收入,或者说是因为客户漫游而引起的额外增值收入。
比如,前面说的每分钟0.20元的国内漫游费,以及15%的国际漫游服务费,这才是运营商漫游的收入。
从财务视角看,漫游收入有两个来源的:一个是向自己客户收取的漫游通信费,另一个是从合作运营商那里收取的漫游结算费。
比如,当A运营商的客户,漫游到B运营商并发生通信时,A需要向B结算漫游费。
这样算来,似乎漫游收入很高,但如果按照这个口径计算收入,那么就必须同时计算支付给其他运营商的巨额成本。
所以,运营商的财务部门说,漫游收入有几百亿;技术专家们说道漫游附加成本很低,漫游附加费可以取消,这其实是在两个维度上的不同计算方式。
但用户并不知道这一点,他们只会认为运营商是暴利。
问题在于,漫游的收入和漫游的成本,连在运营商自己内部,财务、市场和技术的口径都不一样。
自己都没搞清楚,你还指望客户和媒体理解么?
新资费进一步模糊了漫游费的概念
业务部门认为,原有的资费解构(漫游费+长途费)不利于向客户解释,尤其是漫游做被叫时会产生长途费,经常被客户质疑。
因此,业务部门希望借助推行“长市漫合一”套餐,对漫游通话费进行简化。
但这些举措,让各方对“漫游费”的理解更加混乱。
所谓长市漫合一套餐,就是客户打的电话是统一资费,不区分本地还是国内长途或是漫游。这类客户逐渐淡化了漫游费的概念,只有在出国时会有国际漫游费。
长市漫合一的套餐单价贵,客户可以选择本地资费便宜的本地卡,而这些用户在漫游状态时就要支付漫游费了。
只是在简化资费后的漫游费里,包括了以前的国内长途以及漫游附加费。
所以这么看下来,无论是长市漫统一资费还是别的新资费,漫游附加的费用实际已经取消。媒体和客户理解的取消“漫游费”是什么呢?是取消账单上存在的那一栏,是取消资费表中的漫游科目,这就意味着,期望值是漫游时打电话不要钱。
可是,众多的技术专家并没有“与时俱进”,在他们的脑海中,还固执地理解漫游成本是“漫游附加成本”,运营商还在收取漫游附加费。
抱着这样的观念,自然很难和用户对话、与媒体沟通了。
所以,大家围绕着“漫游费”这一模糊的概念吵了那么久,其实一直是在各说各话。
技术专家指责客户不懂,而这种误解恰恰是运营商自己造成的。
这么想来,对于漫游的问题,运营商确实是自作自受,自食其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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